为加强学生公共浴室管理,维护浴室秩序,更好地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浴室洗浴对象为学院师生员工,不得对外经营。洗浴者须凭卡入室,充值插卡洗浴。凡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传染病、皮肤病的病人及饮酒、醉酒者禁止入浴。
二、浴室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学院相关管理规定。洗浴人员应服从浴室值班管理人员管理,自觉遵守本规定。
三、注意安全、文明洗浴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。
1.严禁携带违禁品入浴;
2.严禁窥探或议论传播洗浴人员隐私;
3.严禁故意混淆走错男女浴室;
4.禁止抢占淋浴位,禁止在浴室内打水仗,追逐打闹,严禁打架斗殴;
5.正确使用热水龙头,防止烫伤等意外事故发生;
6.浴巾水拧干方能进入更衣室,在浴室和走廊应小心行走,以防滑倒摔伤;
7.严禁在浴室内乱扔烟头、果皮、碎纸等杂物;
8.严禁在浴室内大小便;
9. 严禁其他不法行为。
四、洗浴人员须自备拖鞋入室。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,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浴室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五、爱护浴室公物
1.节约用水,做到随用随开,不用不开;
2.拾到他人物品应主动交还;
3.严禁故意挪动搬迁、甚至毁损公共设施。若遇淋浴喷头、IC卡水控系统等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者遗失钥匙等,请与管理人员联系妥善解决,不得擅自检修或砸撬柜门。
七、浴室采用插卡计时办法,暂定标准为0.1元/分钟。
八、浴室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:12:00——20:00,周六至星期日:10:00——20:00。如遇设备检修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开放时间的临时通知。
九、洗浴人员对浴室工作有意见或建议时,请向学院总务处或值班管理人员反映。不得与管理人员争吵甚至辱骂管理人员。
十、凡违反本规定者,报学院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